洪体党组字〔2018〕1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熊和亮同志任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伟同志任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昌市体育局党组
2018年5月7日
洪体党组字〔2018〕1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熊和亮同志任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伟同志任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昌市体育局党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