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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积极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服务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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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作风优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提高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市体育局积极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服务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切实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地。

市体育局采取实地勘察、电话访谈、体育企业代表征询会、体育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对全市137家游泳馆(游泳池)和部分经营类体育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我市绝大多数游泳场馆用水是按照特种用水价格11.55元/吨收费,经营成本相对较高。

针对此项问题,市体育局推动联系发改、市场监督、商务、市政及水业、电力、燃气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会上明确全市体育健身类游泳场馆用水按非居民用水价格4.45元/吨执行。目前,市体育局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调降水费的游泳场馆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场馆用水将享受非居民用水价格,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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