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80246 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08 访问量: |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80246 号
提案的答复
程伟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卡可用于健身消费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反复讨论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2015年起,我局已经着手推进医保卡内部分余额用于健身场馆消费事宜,力求变被动健康为主动健康。我局先后与江苏南京、无锡、扬州、山东潍坊等地沟通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与方法,并拟定南昌市《关于拓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使用范围的通知(草)》初稿于2016年年底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共卫生费用、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因此中止推进此项工作。
南昌市体育局近年来大力推进体育惠民,连续四年开展“娃娃学游泳 体彩来买单”活动,免费培训十周岁的孩子,四年来直接受益家庭8000家。开展国民体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2018年面向市民免费发放全民健身一卡通10000张等体育惠民举措,扩大体育惠民范围、带动本地体育市场。
下一步,南昌市体育局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体育惠民,办人民满意的体育工作。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昌市体育局
2018年6月5日